第一百零六章:我要把李奥瑞克的脑瓜子锤扁_魔女大人,请不要再复活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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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六章:我要把李奥瑞克的脑瓜子锤扁

  阿卡德将军自从回到望北城之后,就一直失联,其间李奥瑞克派出了许多人手去打探情报,然而却都无功而返。阿卡德将军的为人,当得起真英雄这三个字,李奥瑞克对他十分敬佩。而且老人对李奥瑞克称得上有知遇之恩,两人平日里是忘年交,有时候又会情同父子,老人失联之后,李奥瑞克一直都心急如焚。

  今天公主突然提到这个名字,李奥瑞克顿时感觉一股热流冲上了脑门子,激动的问道;“有什么消息,快告诉我!”

  蒂维丝点了点头,说:“这消息是宫里一个聋哑奴仆告诉我的,他私下写了条子,说是阿卡德将军在叛乱三天前的中午让被尼古拉斯带走了,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。后来我又找到当晚值班的门卫,说是有一辆蒙着黑布的车从南门出发,由尼古拉斯公爵的侍卫护送着。我估计那就是阿卡德,他多半是被尼古拉斯的带去了学士城。”

  李奥瑞克骂道:“妈的,这崽//种为什么把老将军掳走了啊?难道也是拿去当人//质吗?”

  蒂维丝摇头,说:“这不就不知道了,但既然人被带出了城,多半就是还活着。我自己养有一批情报人员,我会让他们继续调查的,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。”

  “多谢你了!”

  李奥瑞克跟蒂维丝一起共事了一段日子,感觉这个公主殿下办事很靠谱,胆大心细,让人放心,相比起她那个混蛋老爹来说,可真是强太多了。

  “那好,公主殿下,我去支援我老丈人了,望北城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打理。”

  听到这话,蒂维丝却沉默了,她低着头,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。

  “殿下?”

  “啊,对不起。”蒂维丝回过神来,“我就是在想……你真的很了不起,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,真的,我曾经这么认为。”

  “您确实很厉害,不开玩笑。”李奥瑞克说。

  “但你比我更优秀,你比我年轻,比我会打仗,也比我……”她咬了下嘴唇,问道:“李奥瑞克,等平息了叛乱之后,你想去做什么?”

  “继续北伐,光复故土。”李奥瑞克不假思索的说道。

  “为什么?”

  李奥瑞克反问道:“您为什么想成为王?”

  蒂维丝苦笑,她望着高大的城墙,说:“我是帝国的公主,未来的高原人女王,但我竟然没见过雪——连看一看雪这么卑微的愿望都实现不了,那我还算什么女王?”

  “我烦透了湿热的沼泽,讨厌永远除不干净的蚊蝇和苔藓,我想像祖先一样回到故土之上,饮烧酒,穿貂袍,坐在温暖的火石床上看窗外大雪纷飞。”

  李奥瑞克心想:您这个梦想是很伟大,但其实去一趟东北农村就能满足,还能顺道整个杀猪菜,再来份锅包又。

  “所以,我要带着千军万马杀上高原宝钻,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。”

  李奥瑞克笑了,说:“那我的理由和您一样,殿下。”

  “是么?”蒂维丝点了点头,她望着眼前那个男人的笑容,心中的纠结的东西忽然如冰雪一般笑容了。城门外吹来了干燥凉爽的晚风,那些黏在脖子上的汗液随之快速蒸发,让她的毛孔能畅快的呼吸。于是,蒂维丝心中纠结的事情也随之消失了,她心想:成为王者,必须要有王的气量,若是整天犯疑心病,那我和父王有什么区别?

  如果过度纠结过去和未来,就会失去活在当下的勇气,变成瞻前顾后的胆小鬼。

  “祝你凯旋,李奥瑞克。”蒂维丝招手,一旁的仆人拿来烈酒送到两人手上。

  “谢谢。”

  两人碰杯,一饮而尽。

  辛辣的烈酒在口中散开,夜枭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啼叫,李奥瑞克的斗志也升腾而起——妈的,一群贵物,敢动我老丈人?不把我放在眼里是吧?

  乌云如墨,杀意如酒。李奥瑞克手上的“啄眼”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杀意,也闪烁起了淡淡的红光。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一个混沌的呢喃声,那声音有一点像是乌鸦王,李奥瑞克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,但能感受到那怨灵强烈的负面情绪。

  “啄眼”渴望杀戮,就如同乌鸦渴望眼睛。

  李奥瑞克凝视着黑刀上面镶嵌的血红宝珠,宝珠似乎也在凝视着他。

  “乌鸦王,我知道你恨我。”他用蛮族语言低声说道,“但你并不讨厌杀戮。”

  “为我效劳,你就能畅饮鲜血。”

  “高原人的血、蛮族的血、魔族的血、恶魔的血、一切生灵的血……你都可以品尝。”

  “那么,嗜血的亡灵,你还有什么不满呢?”李奥瑞克冷笑起来。

  武器剧烈的震颤了几次,旋即平静了下来。李奥瑞克脑海中的呢喃声消失了,乌鸦王的怨灵停止了诅咒。

  然而,沉默下来怨灵,杀意却更加浓烈。

  这一刻,午夜的晚风停了下来,夜枭不再啼叫,就连草丛里的虫鸣都渐渐消失。在场的士兵们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迫感,让人喘不过气。他们想要奔跑、尖叫、挥剑,杀戮,甚至是被杀。

  士兵们是缺少魔力感知的凡人,所以说不清这压迫感的来源,然而罗米拉却知道这是怎么回事。

  好强大的杀意!

  她定心凝神,以“魔力之眼”望向李奥瑞克的背影,只见一股漆黑的魔力环绕着他的身体,若隐若现的白色怨灵在他头顶徘徊。

  罗米拉听老摄政王说过,这个人死之后,亡灵不灭。它们会溃散在空气中,七成前往冥府,剩下的三成残留人间。有的会留在尸体上,机缘巧合下成为死灵生物;有的会留在生前的物品上,成为众所周知的圣遗物;还有一些会纠缠在杀手身上,尝试着索命复仇。

  然而,这些索命复仇的亡魂很难成功——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成了杀手的剑下亡魂,死了之后更加弱小,又怎么可能追魂索命?更加讽刺的时候,这些亡魂的骚扰,反而会磨炼杀手的灵魂力量,让他拥有更强大的魔力、精神力和杀气。

  这也就是为什么,那些杀人无数的恶魔,往往都拥有强大的魔力和精神力。

  老摄政王说,这是绝对的秘密,决不能公开,因为如果有人知道,杀人能够提升魔力的话,他们就会变成彻底的杀人魔。

  无论动机是正还是邪,李奥瑞克手上都已经血债累累,由他亲自手刃的人,恐怕已达四位数之多。间接因他而死的人,更是不计其数了。

  这些死在李奥瑞克手上的亡灵徘徊在他周围,又被他的杀意唤醒,成为他的力量。

  难怪,这一刻连风都停了。

  李奥瑞克高举起黑色的“啄眼”,吼道:“目标,米斯特拉城!”

  “三天后,我要看到血流成河!”

  ……

  托曼·雷奎公爵戎马一生,虽不及阿卡德那般百战百胜,却也很少吃这么大一个亏。他不知道自己是救主心切,还是真的老糊涂了,竟然做出这种蠢事。

  “快把弹药运往北墙塔楼,快点!你们都他妈是聋了吗?”他怒吼着发号施令,士兵们在城堡的石砖地上奔跑着,犹如一群受惊的羚羊。

  公爵抬起头,只见箭矢如雨点般落下,他用骨节粗大的手指狠狠抓着城墙的砖石,仿佛要将那石头生生扣下来。“山神要塞”外面是无数贾戈伯家族的士兵,这里有的是贾戈伯的私军,有雇佣兵,还有蜥蜴人,甚至是蛮子!在这些“乌合之众”后面,是长臂投石机,地精弩炮,长弓手……还有各式各样烧钱的攻城器。

  高原人三大贵族,雷奎、贾戈伯、尼古拉斯。其中以贾戈伯最为富有,他占据着港口、牧场还有黄金矿脉,家族成员又擅长经商,称得上富可敌国。他们靠着巨量的金钱组建起了一支大军,又靠着丰富的人脉招募了许多良将。

  说实话,雷奎公爵蛮佩服贾戈伯的手段,如果贾戈伯家族愿意把手段用在正路上,高原人活的可能也不会像现在一样憋屈。然而这家伙为富不仁,还跟尼古拉斯那个豺狼勾结在一起,犹如两条寄生虫一样消耗国家的力量。雷奎公爵几年前就预见了今天的局面,但是国王已老,公主年幼,他有心杀贼却也无力回天了。

  此时,雷奎公爵的亲兵喊道:“雷奎大人,城墙上太危险了!请您往后站!”

  雷奎大声说道:“我穿着重甲,不碍事!”话音未落,一块南瓜那么大的石块从他头顶飞过。石块轰然砸中他背后的墙壁,碎石飞溅,厚重的墙壁上出现了手指粗的裂痕。

  那个亲兵指着石块,焦急的说道:“您的盔甲能挡住这个吗!?”

  “闭嘴!”

  越是绝境,将军越要表现的勇敢。

  阿卡德是他的挚友,也是他军事上的老师。那个老人说过一句话,给雷奎公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
  “登上城墙的将军死不了,反而是那些不敢上城墙的孬种都已坟头长草。”

  如果他现在退缩了,那么士兵就会有样学样,跟着退到屋子里办。勇气一旦没了,那再坚固的城墙,也会立刻变得泡水的饼干一样脆弱。

  如果我不派出那五千人,情况也不会这么糟糕,他心想,算了,现在不是自责的的时候,我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防上。

  雷奎公爵紧紧握着手中的家传宝剑,希望那位号称“剑圣”的祖先能给他一些力量。然而,

  当他看到那如潮水一般涌向城门的敌军时,心里又不禁说道:可就算守下去,又还能有什么意义呢?

  要塞被攻破,只是时间问题罢了。

  此时,他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,还听见那人喊道:“将军,刚刚东边的敌军被打退了,我带人来支援你这边。”

  雷奎公爵看着那家伙——副将奥加马特,那是个年轻的军官,二十六岁,但是长得很着急,看着像四五十的,跟雷奎走在一起就像是表兄弟。这人总是很乐观,嘴上挂着笑容,不过,这种时候他怎么还能笑得出来?奥加马特见到公爵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,顿时说道:“不要急,爵爷,山岭骑士团的人已经突围出去求援了,兴许过两天援军就会到呢?”

  一听这话,雷奎公爵顿时瞪大眼睛,他抓着奥加马特的胳膊来到塔楼里边,低吼道:“蠢货!我不是让你别这样做吗?”

  奥加马特很委屈的说道:“但是山岭骑士团自己非要去啊!我也拦不住,再说了,如果不求援的话,咱们不就相当于等死吗?您的几个夫人也在求我呢。”

  雷奎愤怒的瞅了他一记耳光,说:“妈的,你是我的士兵,就该听我的命令!”

  奥加马特这回笑不出来了,阴沉着脸说道:“可是我们都死到临头了,将军!你总得给大家一个盼头吧?没有盼头就是等死。这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等死了!”

  “你真是什么都不懂!”雷奎愤恨的长叹一声,说:“你知道李奥瑞克和希雅现在正在攻打望北城吗?那是高原人第一雄城,又有号称‘神机妙算’的天才将军‘哈伦长子’纳格斯坐镇。就算是击败了乌鸦王的李奥瑞克,也不是一时片刻能打下来的,就是全力以赴的攻城恐怕也需要一两个月,。在这种时候,你让他派人来救我们,那望北城怎么办?”

  “我们可以战死,但望北城不能丢,国王还在那里边呢!如果李奥瑞克为了救我,而改变主意,放弃望北城来支援我们,我就是千古罪人!”

  听到这话,副将奥加马特也有些慌了,说:“李奥瑞克……应该知道轻重缓急。”

  雷奎公爵摇了摇头,没有说话,又回到防线上去了——这个理由,他不能说。

  是的,李奥瑞克身为阿卡德指定的北伐军领袖,应该是个识大体的人,但是,希雅可就不一定了!

  雷奎公爵先前接到了希雅的家书,从字里行间,他知道女儿对这个年轻人一见钟情了,而且两人感情似乎还不错。

  他心想:如果那个傻丫头求他来救我,很难保证李奥瑞克还会坚持原则。

  希望李奥瑞克不要做傻事,若是因为我这缘故丢了皇城和国王,那我……我就是死了,也没脸去见先王啊!

  ……

  天空之上,火雨流星,飞矢如网,军鼓声与喊杀声震耳欲聋。

  贾戈伯家族的主帅,绰号“海象”的米斯里将军,却似乎不关心前线的事情。这位有着“高原人第一大力士”的剽悍将军,正在欣赏自己的战马。

  “这大妞不错啊!”

  米斯里拍打着一匹骏马的屁股,一脸堆笑着说道:“你说说,这蛮子的马为什么这么好呢?也难怪蛮子能在大陆上横着走,要是给我一万匹这样的宝驹,我也能横着走啊!”

  旁边的参谋说道:“现在咱们距离‘横着走’还有8500匹,按照这个速度,也不会太久了。”

  “对对对,不会太久了!”

  米斯里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。他托着沉重的身子骑上那匹小马,马儿被他一压,立刻发出悲鸣。

  米斯里是个大力士,同时也是个巨型壮汉,他身高190cm,体重少说也有四百斤,若是穿了盔甲,拿上武器,恐怕就要奔着五百斤了。正因为他的大肚子,人们才给他起了海象的外号。同时,在出来打仗之前,他还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驯兽师,这使得他很了解如何饲养马匹,以及其他动物。

  他此时笑着说道:“那些陪我睡觉的姑娘们,一开始也受不了我的体重,但是骑上两次就行了!你也一样,大妞!来几回就行了。”

  米斯里骑在小马上,看着身旁的骑兵团,心里乐开了花——估计雷奎公爵打死也想不到,贾戈伯家族竟然能在沼泽地里组建出来一支真正的骑兵团!

  这可不是稀烂的矮脚马,全都是真正的蛮族战马!这些战马是贾戈伯家族通过海上贸易悄悄运来的,又在家族的私人牧场进行繁殖和训练,经过好几年准备,才组建出来了这支无敌的骑兵团!

  这支骑兵团名叫“巨人骑兵团”,因为他们骑得都是高原人梦寐以求的“蛮族战马”。这些战马的素质仅次于魔族高脚马,完全凌驾于一般的沼泽矮脚马之上。这是米斯里的宝贝,也是贾戈伯家族的王牌!骑士们训练有素,武器精良,一半是配备弓弩的轻骑兵,一半是全甲长枪的重骑兵,无论是打迂回、穿插、突袭,还是正面冲锋都不在话下!

  相比起这些真正的骑士,雷奎家里那些什么“山岭骑士团”,“黑骑士团”,简直就像是麻风病人、侏儒和营养不良的小乞丐。矮脚马?狗都不骑!

  而且最重要的,他还有秘密武器……

  “报告!”有个传令兵跑了过来大声说道。

  米斯里头也不抬的说道:“说!”

  传令兵说道:“负责进攻东城墙的艾克团长被流矢击中脑袋,当场阵亡,士兵们就先退下来了。”

  米斯里抬起头来,叹了口气,说道:“流矢击中脑袋,呵,作为团长,这死法也真是耻辱。可惜了他一身武艺,竟然被一箭射死了!让他们军团重整旗鼓,叫副将转正,晚上再继续进攻。告诉他们,雷奎是个硬骨头,一时半刻不可能投降的。我们不着急,慢慢打,每天打一点,早晚有啃下这座要塞的时候。”

  “是,将军。”

  米斯里不着急,他可以慢慢打,他的补给充足,无论是弹药、粮食还是士兵都是大量溢出的。雷奎家族的“山神要塞”虽然坚固,却也禁不住每天的“饱和式轰炸”。投弹兵说,估计再有个两三天,城堡的外墙结构彻底完蛋,五天之内,这座城就会变成废墟。

  也不知道“哈伦长子”那个孬种怎么样了,米斯里摸着他脸上那油腻的小胡子,心想:一个是击败了蛮王的“战神”,另一个是号称高原人三大将之一“战神之子”。这两人的战斗应该不会无趣。

  “哈伦长子”这家伙虽然是个胆小鬼,但指挥能力并不差,也有些谋略,他坐拥望北城,麾下五万士兵,以逸待劳,对战李奥瑞克的北伐军,不说速胜,但也不至于败北。只要他能撑个十天半月,缺少补给的李奥瑞克恐怕就会退兵。如果李奥瑞克撑着不退,等我收拾完雷奎家族的人,就可以北上支援他,到时候李奥瑞克就算想走,也就走不掉了!

  想到这里米斯里很是开心,因为只要打赢了这场大战,那么他们多年以来的梦想就能实现了。

  “海象”米斯里想要一支真正的骑兵团,一支能够跟蛮族一较高下的骑兵团。作为高原人第一大力士,他不想憋屈的活在这片鬼地方,不想效忠这些懦弱又虚伪的皇族,不想带着由一群“侏儒、麻风病人和低能儿”组成的军队打仗!他想要跟那些真正的勇士一较高下,想要让异族也知道他的赫赫威名……

  此时又有一个传令兵骑马过来,那人冲进场地中间,狠狠一勒缰绳,马儿嘶鸣着扬起前蹄。米斯里直皱眉头,说:“轻点啊!那马可比你金贵。”

  “抱歉,将军!”那人下马行礼,说:“报告将军,刚刚游骑兵们回来了,说是雷奎家族出城求援的大部分‘山岭骑士’都被抓住了,但还是有几个人逃脱了我们的追捕。就是说,雷奎家族可以会搬来救兵。”

  一旁的参谋说:“他们上哪搬救兵?现在还效忠皇家的小贵族们,恐怕连一千个士兵都凑不出来。”

  米斯里摸了摸下巴,说:“或许他们想让李奥瑞克来救他。”

  参谋笑了起来,说:“将军,李奥瑞克正在望北城跟哈伦长子打仗呢,哪有功夫会来这里救人?”

  “这还真不好说。”

  “海象”米斯里捏着油腻的小胡子,露出一脸猥琐的笑容,说:“李奥瑞克跟雷奎的女儿之间有奸//情,雷奎那老狗相当于他岳父,处于这层关系他很可能会分兵来救。就算是来不了,也会派几百个人意思意思。”

  “这样啊。”

  李奥瑞克威名远扬,那参谋还是有些害怕的,一听说李奥瑞克可能会来,他表情立刻紧张起来,说:“那我们赶紧派兵去拦截吧?哦,现在派兵还来得及吗,我听说李奥瑞克也有骑兵的!要不要我们也让骑兵……”

  米斯里看着参谋那慌张的样子大笑起来,他“轻轻”拍了那家伙的脑门一巴掌,参谋立刻原地打了个转,接着米斯里笑骂道:“你这蠢货!前些日子大暴雨,剑河洪水泛滥,现在正常的路都走不通了,如果李奥瑞克要来就必须走南边,至少也得十天半个月。我们甚至可以攻下‘山神要塞’再去布防。”

  说到这里米斯里冷笑了一声,道:“这样,让我们的军队在城南布防,城南是一片大平原,如果李奥瑞克来了,我正好用‘巨人骑兵团’招待他。”

  参谋点了点头,却还是有点担忧的问道:“我们只在南边布防吗?那万一李奥瑞克从北边来了怎么办?”

  米斯里骂道:“说你蠢你还是真的蠢!北边没有桥也没有路,除了河流就是山谷,李奥瑞克除非是会飞!不然给他一个月,他也爬不过来!妈的,你这脑子还是别当参谋了!去跟火头兵学炒菜——快滚,别在这碍眼了!”

  参谋灰溜溜的走了。

  “海象”米斯里站在那里,两条腿仿佛石柱,那宽厚的肩膀像是一堵墙。但凡是见过他的人,都会夸赞他伟岸的身形,惊叹他巨大的力量。他拎起手边的“无敌战锤”,随手抛起然后单手接着,在手上把玩起来。那东西在他手上,仿佛空心木头玩具一样轻,但实际上却是有上百斤重的大杀器。

  我有世界第一的力气,还有最强大的高原骑士,最重要的是,我还有这个秘密武器!

  他拎着战锤来到一个大帐篷里边,那个帐篷里边气味很是难闻,腥臭无比。里边摆满了用黑布罩着的大笼子,

  米斯里拍了拍其中一个笼子,那里边立刻传来了刺耳的怪叫声,还有拍打翅膀的扑腾声。

  “别急,宝贝,别急!”他笑眯眯的说道,“很快你们就能出来玩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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